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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覆盖城镇所有人群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龙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是继去年出台 《龙泉市原国有集体改制、破产、歇业、解散分流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问题的通知》后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政策,至此,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已覆 盖城镇所有人群。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采取居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覆 盖范围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全体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试行办法》规定,城镇居民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其中个人出资200元、政府补助110元;18周岁以下(含全 日制在校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其中个人出资60元、政府补助70元。同时规定,城镇居民中的低保对象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 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责解决。
《试行办法》详情请查阅:http://www.longquan.gov.cn/zcfg/wjcyzx/zfwj/lzbf/t20080505_3999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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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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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举行2007年秋季人才和劳动力交流会 |
| 8月10日,我市举行2007年秋季人才和劳动力交流会,前来应聘的市民络绎不绝,整个招聘现场十分火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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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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