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有关政策问答
什么是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由哪几项构成?
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按缴费基数的3%缴纳,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全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2%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缴纳。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养老保险基数确定。
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职工(含未转户粮的土地征用工)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1)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1年以上未满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从事有报酬工作的,应根据情况停发失业保险金。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就业管理处,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经济补偿金发放数额和职工档案等材料。失业人员凭单位出具的〈〈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一寸照片3张,在10天内到就业管理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职工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就业管理处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是否进行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经就业管理处审核合格者,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证从登记次月起按月到就业管理处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由本人在每月10日至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就业管理处办理申领手续。
农民合同制职工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其失业后可一次性发给相当于城镇职工失业救济金标准的1/3的生活补助费。
政策问答
什么是就业准入?
答: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有何作用?
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有那些扶持政策?
1、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的,根据招用人数,3年内按有关部门确定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2、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现有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注:以上所称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且内页盖有“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
新办企业是指2002年9月30日以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搬迁以及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视为新办企业。
有关减免税费的政策,暂定执行至2005年底。
4、对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由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部分仍由本人负担。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困难和非职工个人过错等原因,企业提前与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为该职工一次性缴纳至满3年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用人单位按规定先为招用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应将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附相关材料),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转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将应补贴的社会保险费按季直接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注:上述所称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暂定执行至2005年底。
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书面申请《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工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有那些扶持政策?
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由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部分仍由本人负担。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困难和非职工个人过错等原因,企业提前与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为该职工一次性缴纳至满3年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用人单位按规定先为招用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应将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附相关材料),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转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再就业资金中将应补贴的社会保险费按季直接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上述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暂定执行至2005年底。
注:以上所称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书面申请《企业吸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审核证明》。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扶持政策?
1、放宽从业范围和条件。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各种类型的经济实体,自主选择从业范围和从业方式。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公司制小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一次性投入有困难的,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到位。
2、实施税费优惠。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的项目按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项目为准。各类中介机构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涉及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最低标准收取。对符合享受税收扶持政策条件的对象,除免收各类收费项目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3、统筹解决经营场地。新办集贸市场的经营摊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租售给下岗失业人员。对下岗失业人员利用住宅区位条件开办小商品零售点的,在城市改造和环境整治中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照顾。利用现有的青瓷宝剑、五金配件等产业园区,继续相对集中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安排生产经营场地。
4、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经当地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担保机构另定),可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2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是指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及担保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省财政厅、省经贸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制定的管理办法办理。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20%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由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部门仍由本人负担。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应与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注: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且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员;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的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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