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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龙泉市2008年夏季人力资源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增进校企合作,经研究,定于5月26日举办“龙泉市2008年夏季人力资源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会时间:2008年5月26日8点30分
二、交流会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篮球场、
三、报名时间、方式:参加本次交流会的各用人单位,自即日起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填写《龙泉市2008年夏季人力资源交流会登记表》妻市就业管理服务处报名。联系电话:7115418(传真)
四、其它:交流会不收费。设摊招聘单位须自制招聘广告牌(以KT板为宜,规格高100cm*宽80cm),内容简洁明了,能反映本单位概况、招聘需求情况、工资待遇及联系方法等。请参加交流会的有关单位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登记表寄送或传真到市就业处,传真:0578-7115418。


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2008-5-13
我市医保覆盖城镇所有人群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龙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是继去年出台 《龙泉市原国有集体改制、破产、歇业、解散分流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问题的通知》后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政策,至此,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已覆 盖城镇所有人群。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采取居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覆 盖范围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全体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试行办法》规定,城镇居民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其中个人出资200元、政府补助110元;18周岁以下(含全 日制在校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其中个人出资60元、政府补助70元。同时规定,城镇居民中的低保对象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 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责解决。



《试行办法》详情请查阅:http://www.longquan.gov.cn/zcfg/wjcyzx/zfwj/lzbf/t20080505_399903.htm
2008-5-7
关于举办龙泉市2008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会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促进我市人才和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和有效配置,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双向选择”的平台,经研究,定于2月18日举办“龙泉市2008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龙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交流会时间:2008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十二)8:30-16:00
三、举办地点:中山路老市政府内
四、报名时间、方式:参加本次交流会的各用人单位,自即日起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填写《龙泉市2008年春季人才和劳动力交流会登记表》到市就业管理服务处报名。联系电话:7115418(传真)
五、其他:交流会不收费。设摊招聘单位自备招聘广告牌(以KT板为宜,规格推荐尺寸高100cm×宽80cm),内容简洁明了,能反映本单位概况、招聘需求情况、工资待遇及联系方法,于2月18日8:00之前到场布置招聘摊位。


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一月七日
2008-1-17
我市有序发放“4050”人员社保补贴

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通过开设咨询专窗、设置大幅流程图及免费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抽调业务骨干,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加班加点,保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序、准确进行。从11月1日启动以来,已经有1371名“4050”人员领取到社会保险补贴,发放补贴金额达160.65万元。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促进了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及时接续社会保险,为缓解全市就业再就业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8-1-3
“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1月起发放

备受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关注的 “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于11月1日起开始申领发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4050”人员可同时申领医疗保险补贴。据统计,去年我市共有786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发放补贴资金58.7万元,今年预计将有1400余名“4050人员”申领社保补贴。
凡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正常缴费额的50%。“4050”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及税单原件到市就业处申领《“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凡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不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2007-11-7
关于邀请参与川浙两省劳务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缓解我省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现状,进一步加强川浙两省劳务合作交流,依照《关于加强川浙两省经济社会领域合作的框架协议》,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指示,定于8月—9月开展川浙两省劳务对接洽谈活动,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可到浙江人力资源网(www.zjhr.com)下载需求表,并传真到我处,(传真:7115418),经审核汇总后转发给四川省216家学校(培训机构),上述学校(培训机构)将根据企业需求和本校学生的专业情况,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与企业进行洽谈。
注:企业提供的劳务用工信息应尽量详细,包括企业简介、工种、岗位要求、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食宿情况、作息时间、劳动保护、联系人、电话和手机等,以便双方洽谈联系。市就业处咨询电话:7123512

2007-8-28
龙泉市2007年秋季人才和劳动力交流会招聘信息已经发布在本网站就业信息栏中。(如用人单位已经招聘结束,请招聘负责人及时与我们联系,以方便广大求职者。联系电话:7115418 7123512)
2007-8-27
龙泉市2007年秋季人才和劳动力交流会通告

为促进人才和劳动力有序流动和有效配置,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龙泉市2007年秋季人才和劳动力交流会将于8月上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2007年8月10日(星期五) 8:30— 16:00
二、地点:中山路老市政府内
三、参会对象:市内外各用人单位,有求职愿望的各类求职者。
四、本次交流会免收各项费用。
联系电话:7115418 7123512
电子邮件:lqnmpx@126.com

龙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2007-7-26
为提升我市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根据省委、省政府“千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的要求,定于7-8月份开展电工、电焊工、数控技术培训,具体事项请查阅本网站培训信息。
2007-7-10
关于举办2007年丽水夏季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为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定于5月下旬联合举办“2007年丽水夏季人才交流会”。承办单位:丽水市人才中心 、丽水学院招生就业处, 协办单位:各县(市)人才交流中心。时间:2007年5月26日(星期六) 8:30— 15:00,地点:丽水学院计算机中心(教15楼)一楼。参加本次交流会的各用人单位,自即日起至5月21日,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理招聘报名手续。联系电话: 丽水市人才中心:(0578)2263628、2263629、2263627
传真:(0578)2263517 丽水学院招生就业处:(0578)2271179、2271180
网址:www.lsrc.cn(网络实名:丽水人才网、丽水人才)
邮箱:lsrcw@163.com
200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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